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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更好地保障学院案例(互动)教室的安全卫生及规范使用,特制定本规定。

第一条 原则上,本教室只用于举办各类重要学术讲座及会议活动。若需借用,必须遵守相关的管理办法,提前办理借用手续。

第二条 进入教室前,每人须清洁鞋底脏物及水渍,不得在雨天将雨伞等雨具带入室内,不得溅洒水等液体,不得在室内进食,不得将尖锐物器放压地毯表面,应注意保持地毯的干燥整洁。

第三条 使用期间,应自觉爱护室内各项设备设施,严格遵守规范操作。若发现教室设备异常或安全问题,应及时向教育技术值班室报告,不得自行处理。使用完毕后,应及时将设备放回原位,并对场地进行必要的清理。

第四条 严禁在室内张贴宣传物品。除专用书写板以外,不得在室内其他任何位置涂抹乱画。

第五条 申请使用者在使用期间对室内所有物品的安全负有全部责任。若发生遗失,须照价赔偿。若有所损坏,须承担修复责任,并承担全额维修费用。本规定解释权归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育技术服务中心,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